吉農機管字〔2021〕30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農業農村部農業機械化管理司關于做好<農業機械分類>標準宣傳貫徹實施工作的函》(農機管〔2021〕27號)要求,現行有效的240張農機試驗鑒定結果(其中推廣鑒定證書199張,專項鑒定證書41張)通報產品的所屬品目歸屬與現行標準不一致,現予以調整(詳見附件1、附件2)。
附件:1.現行有效農機推廣鑒定結果通報所屬品目歸屬變化產品及生產企業目錄
2.現行有效農機專項鑒定結果通報所屬品目歸屬變化產品及生產企業目錄
吉林省農業機械化管理中心
(吉林省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總站 吉林省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站)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