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各級農機安全監理部門,于1984年按照吉林省編制委員會“關于建立市、地(州)、縣(市)農機監理站機構通知”([1984]吉省編字194號)精神,省、市、州、縣(市、區)分別建立了農機安全監理建立機構。隨著農業機械數量的不斷增加,各級政府多次機構改革以及各地經濟開發區的設立,全省農機安全監理部門由原來的51個增加到69個。其中,市級農機安全監理所9個;縣級農機安全監理站51個;各級農機安全監理人員2783人。負責全省55.2萬臺農用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等農業機械以及50萬多農機駕駛操作人員的安全監督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機械化促進法》等有關法律規定,負責全省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等農業機械地注冊登記、核發牌證照,安全技術檢驗;農機駕駛員注冊登記、考驗、發放駕駛證,駕駛員審驗;農機事故處理;違章處罰等多項行政執法職權。